省经企联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设立执行机构及实行专职领导分工制度
何礼森执行会长(左)、戴庆元会长(中)、李克伟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右)
本刊讯 11月2日上午,广东省经企联在会长单位五原集团召开会长办公会议。首先李克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就省经企联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在会议中做了具体汇报。他说,第一,省经企联自去年九月份成立了“新三板”挂牌服务指导小组以来,会同合作单位“一券三师”及专家团队辅导了百草堂等十多家会员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上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第二,为了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和会员,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执行力度,提议设立省经企联执行机构,实行专职领导分工制度。
戴会长在听取汇报后首先肯定了省经企联秘书处在李秘书长领导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近年来辅导会员企业上新三板,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在“以商养会,以会促商”方面率先走活了一盘棋。他支持省经企联不断完善自身组织建设,同意设立执行机构,充分整合利用好资源,主动把协会工作融入到服务会员中去谋划、部署和落实,打造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省级社团组织。何礼森执行会长在发言中肯定了秘书处近年来工作成效,特别是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成绩肯定和认同,他表示同意设立执行机构及实行专职领导分工制度。
最后会议通过了设立省经企联执行机构及实行专职领导分工制度的决定。决定如下:
会长:戴庆元主持省经企联全面工作;
执行会长:何礼森协助会长工作;
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法人代表):李克伟履行法人代表职责,专职领导省经企联各部门、各机构开展工作,总协调省经企联与各有关单位的工作;
执行副会长:朱英斌协助执行会长工作,分管企业家服务中心、会员部、工会及联系省工商联系统、省非公党委的工作;
执行秘书长:戴志明协助秘书长工作,分管培训中心、企业家法律服务中心及联系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省社会组织总会的工作。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