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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4 月 20 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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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文中

    • 编号:粤企20101000008236
    • 单位:广东惠阳房地产集团公司
    • 职位:总经理
    • 学历:大学
    1. 个人简介
    2. 单位介绍

    个人简历: 
        1991年8月至1994年4月,任广东省惠阳市房地产集团下属物业发展总公司办事员、副经理;1994年4月至1998年7月,任广东省惠阳市房地产集团房产部副经理;1998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广东省惠阳市房地产集团投资部经理;1998年11月至1999年6月,聘任广东省惠阳市房地产集团副总经理兼投资部经理;1999年6月至1999年11月,任广东省惠阳市房地产集团副总经理;1999年11月至2000年3月,聘任广东省惠阳市房地产集团总经理;2000年3月至今,任广东惠阳房地产集团公司总经理、总支书记、区建设机关党委委员、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三届、第四届副会长,惠阳区房地产业协会第一届、第二届副会长。 

    个人获得荣誉:  
    1、2000年7月,被惠阳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2001年12月,被惠阳市委评为 “惠阳市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个人”;  
    3、2003年6月,当选惠阳市第二次党代会代表、惠州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4、2004年4月,被惠阳区委、区政府评为“惠阳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 
    5、2005年3月,出席惠州市第八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两个提案被惠州市委评为“优秀提案”; 
    6、2006年3月,出席惠州市第八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提案被惠州市委评为“优秀提案” 
    7、2006年6月,当选惠阳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 
    8、2006年7月,被惠阳区委评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分子”; 
    9、2006年11月,被惠阳区委评为“惠阳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分子”; 
    10、2007年7月,被惠阳区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1、2008年3月,被惠阳区委、区政府评为“惠阳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 
    12、2008年4月,被惠阳区委评为“惠阳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13、2008年7月,被惠阳区委评为“惠阳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14、2009年3月,被惠阳区委、区政府评为“惠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 
    15、2000年至2009年连续10年被惠阳区建设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6、2010年10月,荣获“广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 


    企业获得荣誉  
    1、2002年6月,被惠阳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2004年4月,被惠阳区委、区政府授予“十佳文明企业”称号; 
    3、2005年6月,被惠阳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3、2005年10月,被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列入“广东省房地产业诚信联盟”单位; 
    4、2006年3月被,惠阳区委、区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5、2006年4月,被惠州市地方税务局评为“A级信用纳税人”; 
    6、2007年4月,被惠阳区总工会评为“基层工会财务工作先进集体” 
    7、2009年5月,被惠州市委组织部定为“惠州市基层党建工作试范点”; 
    8、2009年1月,被惠阳区团委评为“先进团组织”; 
    9、2009年11月,被广东省委组织部、国资委授予“广东省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10、广东省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业协会第一副会长单位。 

        广东惠阳房地产集团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注册资金3893万元,是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广东惠阳房地产集团公司成立之初,行使着城市规划、征地和建设的行政职能,肩负着开发建设惠阳新城的重任,以“拓荒牛”的精神艰苦创业,先后开发土地面积367公顷,修建大街小巷130条,绿化道路35780米,修筑排水排污管道37130米和安装排水管网、路灯等大批市政配套设施。与此同时,无偿提供给政府和文教、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用地80多万平方米、住房80套6400平方米。先后建设并无偿捐赠占地2.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52万平方米的“淡水第六小学”和“又一村小学”,无偿捐赠公益事业累计达1.7亿多元。此外,为支持惠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先后无偿或让利提供建设用地42万平方米,金额达3.15亿元,为搬迁新县城,建设新惠阳作出了重大贡献。现在,惠阳新城已成为大亚湾泮一颗耀眼的明珠。
        广东惠阳房地产集团公司在出色完成了历史使命后,从具有行政职能的国有企业转型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先后建设商住小区12个共4833个单元,建筑面积达53.49万平方米,其中成为地标性的项目有“淡水第一城”高层商住小区和占地10万平方米的“又一村花园”,还有淡水地区规模最大、经营品种最齐全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此外,还在上海、惠州等地投资开发建设房项目。如今,公司正朝着集约型经营的方向发展。
        广东惠阳房地产集团公司先后被国家教委授予“全国尊师重教先进集体”;被广东省委组织部、国资委授予“广东省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广东省房地产业协会评为“广东省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单位”;被惠州市地方税务局授予“A级信用纳税户”;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十佳文明企业”……。是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和惠阳区房地产业协会第一副会长单位。
        广东惠阳房地产集团公司以“诚信、开拓、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构建“和谐企业”为目标,抓住深(圳)、莞(东莞)、惠(州)一体化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秀的资源优势,向更大、更强、更快、更高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