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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松
- 编号:粤经联20150901
- 单位: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职位:主任
- 学历:博士
一、学习及工作经历:
2000年-2004年8月,在广东百思威律师所从事执业律师工作;
2001年-2003年6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民商法专业研究生;
2004年8月-2012年7月,担任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2005年7月-2007年6月,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就读EMBA工商管理硕士并取得硕士学位;
2009年5月-2013年6月,考取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研究生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2012年8月至今,担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2013年6月,取得中山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15年9月,被广东省经企联被授予“经济学家”称号。
二、主要业绩:
1、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协会(商会)的法律顾问:如担任潮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经济信息委员会、封开县人民政府、广州市政府投资促进办公室、广州市政府政务中心、广州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广东潮州商会、广州市佛教协会、广东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广东省地产商会、广东省女企业家商会、广东省工商联湘籍企业家商会、广州立白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喜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振戎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广东国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奥迪玩具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士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羊城房地产公司、广州金汕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昊轩科技公司、海珠区政府经济发展局等几十家企业和政府机构及协会(商会)的法律顾问。
2、曾代理一些在全国以及华南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广州中诚广场并购和执行案(涉案标的9.28亿);广州市升恒房地产公司拖欠汕头建安集团公司3.58亿元巨额工程款仲裁纠纷案及强制执行案(广东高院);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珠海百货集团董事长张妙然特大贪污受贿案(二审省高院改判);广州市杰伟实业有限公司与肇庆市腾力经贸公司等合作及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涉案标的1个多亿);汕头建安集团公司与广州金泽房地产公司关于广州黄埔大道金泽大厦拖欠巨额工程款二审案(高院改判);汕头建安集团公司关于广州富信广场拖欠巨额工程款纠纷案等等。
三、代表性著作及论文:
在各种刊物公开发表法学论文上百篇:如2007年3月在全国法律类核心期刊《当代法学》第二十一卷第二期发表“论物权人承担的作为义务”、2010年5月在《暨南学报》发表“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他人民事权益的保护”、2011年3月在《法学评论》发表“未成年人的过错侵权责任能力探究”等等;著有《生意人法律通》《医疗保健法律通》(2004年羊城晚报出版社出版);担任系列丛书《民商法学家》第三、四、五、六、七、八册、九册的副主编。
四、获得奖励情况:
1、2007年,分别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业务成就奖”及“理论成果奖”两项殊荣;在《广东律师》杂志上发表的《论物权人承担的作为义务》获全省论文评选一等奖。
2、2008年,又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理论成果奖”单项殊荣;
3、2008年,在《广东律师》杂志2008第1期上发表的《不实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分析》及第5期发表的《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战略研究》分别获得2008年度全省律师论文评选一等奖及二等奖。
4、2009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奖”及“爱心公益奖”;
5、2010年,再度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奖”及“爱心公益奖”;
6、2010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业务委员会优秀主任;
7、2010年,在《广东律师》杂志上发表的《侵权法的机会损失规则研究》论文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一等奖;
8、2011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业务委员会优秀主任;
9、2011年,撰写的《公开权侵权责任研究:肖像、隐私及其他人格特征侵权》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二等奖;
10、2011年,在《广东律师》杂志上发表的《浅议限购令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影响》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二等奖;
11、2011年,撰写的《执行异议中的法律救济程序——以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为例》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二等奖;
12、2011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公益爱心奖”;
13、2011年,被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广州市律师行业亚运工作先进个人”;
14、2012年,撰写的《关于尽快解决我市集体户口人员结婚难、生育难问题的建议》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三等奖;
15、2012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公益爱心奖”及“理论成果奖”;
16、2012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业务委员会优秀主任;
17、2013年,被广州市天河区委、区政府评为“2013年天河区杰出人才”;
18、2014年4月被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评为“最受欢迎老师奖”。
四:慈善公益:
1、从2008年起每年固定向潮州市潮安县彩塘中学捐助3万元,以帮助缴不起学费的贫困学生,至今共捐助12万元;
2、从2007年起每年固定资助西南政法大学的两名贫困大学生的学费,至今共5万元;
3、2011年5月向广东红十字会捐赠11.5万元,以救助全省的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
4、2011年10月向广东省公益事业促进会捐赠6.375万元,以帮助全省的白内障的复明工程;
5、2012年9月12日向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岭南奖助金”捐赠5万元。
五、担任的社会职务:
现担任: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广州仲裁委员会专家、仲裁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兼职教授,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兼职教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天河区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广东省工商联执委,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省红十字会企业家总队第七服务队队长兼筹款委员会主席,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校友导师,中山大学房地产EMBA校友会副会长,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法律顾问和常务理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